采购本地机器人生产骨干企业设备补助

来源: 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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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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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机器人
扶持标准
顺德装备企业及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使用顺德机器人生产骨干企业生产的工业机器人整套对外销售的,给予装备企业及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购置该机器人本体(含税)费用的10%补助,且当企业购置该机器人少于300台(含300台)时,每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当企业购置该机器人超过300台时,每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1. 采购本地机器人生产骨干企业设备补助申请表; 2.提供采购本地机器人生产骨干企业设备的购置合同复印件、全额发票复印件; 3. 机器人设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使用本地机器人生产骨干企业生产的工业机器人,连同申报单位生产的装备,整套对外销售的合同(要求有设备名称、型号)、银行收款凭证(各期收款凭证)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采购企业收货证明或验收证明复印件、设备及其铭牌照片、采购企业的应用情况(或安装进度)说明(需由用户企业盖章); 5. 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顺德区机器人生产骨干企业认定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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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顺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www.shunde.gov.cn/est/article.php?aid=220951&fid=723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