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支持电商、跨境电商新商贸业态发展(支持电商及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发展)

来源: 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贸易
申报条件
此政策来源于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顺德区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征求意见稿文件。
扶持标准
1. 对自建跨境电商独立站且独立站年交易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按照独立站年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每个独立站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2. 对在境外自建公共海外仓且年度服务本区企业达5家(含)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仓容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经评审择优认定的公共海外仓项目,按其服务本区跨境电商企业年跨境电商销售总额的3%最高100万元给予奖励。对跨境电商企业租赁海外仓,年交易额达100万美元及以上,经评审择优认定的海外仓经营项目,按其年跨境电商销售总额的2%最高50万元给予奖励。 3. 对电商产业园区(载体)引进国内主流电商服务机构(平台),签订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满1年的,每引进1个上述服务机构且该服务机构上线运营一年以上的,给予电商产业园(载体)一次性2万元运营补贴。每个电商产业园区(载体)每年该项补贴最高10万元。 4. 对本区获得国内主流电商服务机构(平台)官方认证的MCN机构,签约不少于5个主播、单个主播粉丝数不低于10万人、全部主播累计粉丝数不低于100万,且依法诚信经营一年以上、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5. 对各类商贸行业社会组织(协会、商会),获得“4A”及以上评级且年审合格,且年组织人才培训、业务对接等服务活动达到10场以上、参与企业人员500人次以上,在本办法实施期内,经评审择优认定的商协会服务项目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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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顺德区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www.shunde.gov.cn/sdqjjcjj/tzgg/content/post_5270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