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市级补贴

来源: 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一)补贴范围:2019年在我区依法初次注册登记,并通过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的中介单位核查的氢能公交车和纯电动公交车。 (二)补贴标准:我区对氢能公交车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以下简称“国家补贴”)的100%确定地方购车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购车补贴总和,以下简称“地方补贴”);对纯电动公交车按照国家补贴的50%确定地方补贴。各级财政对车辆购置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上级补贴后计算地方补贴。
申报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新能源公交车购车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报车辆信息明细表(详见附件2) 3.佛山市三水区新能源公交车购车补贴确认表(详见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6.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材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行驶里程证明材料; 7.承诺书(承诺所申报补贴车辆自初次注册登记日起两年内不得迁出我市); 8.车辆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批次证明材料; 9.车辆获得国家补贴的佐证材料(如国补申报材料、转账凭证等可佐证车辆单车补贴标准的材料)。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盖章电子扫描件一份)。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三水区2019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市级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fsfczj.foshan.gov.cn/#/notice/87795521516587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