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资金-投资奖励

来源: 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
申报时间: 2020/09/14-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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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对注册登记在创投小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佛山市内企业(除第十三条企业类型)达到一定规模和年限,按累计实际投资额给予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奖励: (一)对佛山市企业(除南海区外)累计实际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满2年,给予投资奖励30万元人民币;累计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满2年,给予投资奖励75万元人民币;累计实际投资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满2年,给予投资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二)对南海区企业累计实际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满2年,给予投资奖励60万元人民币;累计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满2年,给予投资奖励150万元人民币;累计实际投资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满2年,给予投资奖励400万元人民币。 (三)上述投资奖励可逐级申请,达到下一级申请标准将给予差额奖励。 (四)上述投资奖励对本办法有效期前已注册登记在创投小镇规划范围内的符合相关要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本办法有效期起新增投资额及时间满足上述规定要求的,给予对应投资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详见平台要求,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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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www.nanhai.gov.cn/fsnh/zwgk/tzgg/content/post_4496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