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资金-落户奖励

来源: 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
申报时间: 2020/09/14-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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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对注册登记在创投小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投资类基金,按其规模给予其基金管理机构相应落户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到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按规模的1%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对规模达到50亿元、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大型、特大型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别给予奖励3000万元人民币及5000万元人民币(含按照前款政策已获得奖励金额)。上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奖励按单一基金核算,同一管理机构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并应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要求。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达到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按规模的0.5%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三)其他投资类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按规模的0.5%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详见平台要求,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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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www.nanhai.gov.cn/fsnh/zwgk/tzgg/content/post_4496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