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氢站运营企业财政贡献奖励

来源: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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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鼓励加氢站商业化运营,在本办法适用期内给予加氢站财政贡献奖励,2018—2022 年度奖励金额为其加氢业务增值税区级地方政府留成部分的100%。
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南海区加氢站运营企业财政贡献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 (二)加氢站年度加氢流水账(含加注车辆牌号、加注日期、加注量、销售价格); (三)加氢站运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营业执照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提供); (五)加氢站纳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3份,其中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材料均需加具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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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

http://www.nanhai.gov.cn/fsnhfgj/gkmlpt/content/4/4294/post_4294737.html#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