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扶持-省级及以上财政补贴支持项目配套补贴

来源: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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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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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申报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相关的各类产业科技创新项目、产学研共性技术、产业化项目等专项,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补贴支持的项目,按国家或省的支持金额给予 1∶1 的配套补贴(上级有明确要求区级财政配套比例的,以从高不从低的原则进行配套)。单个项目区级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申报项目投资额的70%。如按标准计算各级财政补贴总额超过申报项目投资额的70%,则按申报项目投资额的 70%扣除国家、省的补贴金额后计算区级财政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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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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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http://www.nanhai.gov.cn/fsnhfgj/gkmlpt/content/5/5352/post_5352453.html#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