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招商引资专项-新兴产业奖

来源: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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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传统服务业,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互联网,汽车制造业,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软件,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大数据,物联网,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
扶持标准
(一)购置物业补贴 对于在佛山高新区内购置厂房、办公用房的企业,按照实际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人民币。 (二)租赁物业补贴 对于在佛山高新区内租用厂房、办公用房的企业,按照年度实际租金的50%予以补贴,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补贴期限3年。 (三)设备购置补贴 对于购置研发、生产相关设备的企业,若购置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在购置完成后,按照实际设备购置总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购置设备只统计企业投产前所购置设备。 (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单个企业不能同时享受购置物业补贴和租赁物业补贴。 (五)企业购置或租赁的物业必须符合自然资源、建设以及房管部门的用地及建筑要求,物业必须由企业自身或企业控股的独立法人公司使用,若在享受本政策奖励期间内,转租物业供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使用的,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将追缴其所获得的全额扶持资金。 (六)鼓励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对落户在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特色产业园内的新兴产业项目[项目不受本政策第七条(一)和(四)之限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按新兴产业奖标准予以奖励。
申报材料
新兴产业奖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佛山高新区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营业执照; (4)厂房、办公用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书和完税发票; (5)购置或租赁场地不动产权证或其它合规证明; (6)设备购置合同及设备购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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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fs-hitech.foshan.gov.cn/zw/gg/content/post_5033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