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配套支持

来源: 虎门镇创新驱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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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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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镇按其获得市资助额度予以1:0.5比例配套支持。三年内同一运营主体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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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虎门镇人民政府加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www.dg.gov.cn//dgdghmz//gkmlpt//content//3//3190//post_3190751.html#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