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申请单位根据申报资助项目的分类,需提交基础材料和项目材料。申报材料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按要求(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在申请期限内提交至产业发展局。
1、基础材料:
①《东莞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申请表》;
②《集成电路设计项目入库信息表》;
③《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④ 企业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由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签名确认)。
2、项目材料
① 企业与高新区科技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② 企业正常归还本息凭证;
③ 企业获市和园区金融政策贴息补贴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