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来源: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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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互联网,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按企业申报当年经营贡献比上年新增部分金额的3%核定,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奖励期限3年。
申报材料
a.《申请表》及其所列附件材料; b.互联网企业另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备案)ICP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c.属于电子商务企业的须提供聘请我市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电子商务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核对)。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的电商销售收入明细表,列明销售日期、销售金额、销售平台、付款方式等内容;电商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 d.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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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19年松山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ssl.dg.gov.cn/733099896/0801/201906/1c51531fb4224e33af01b5c8a2d1d7d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