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园区配套资助-电子商务平台资助

来源: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按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投资总额(基建及土地款除外)的8%予以一次性的支持,每个电子商务平台最高支持80万元。
申报材料
须向园区倍增办提交以下申报资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资料一式3份: 1. 《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申请书(2018年度)》;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获批东莞市《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中所列扶持项目有关资金拨付的通知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 企业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获得东莞市《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中所列扶持项目有关资金的票据证明(如银行转账单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资金已经拨付的材料)复印件; 5. 税务部门盖章的2018年度完税证明材料。 6. 申请《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所列扶持项目单项资助50万元以上的,还须提交5年内不得将注册地搬离园区的书面承诺。 7. 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的,与东莞市《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中所列扶持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转发《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zwgk.dg.gov.cn/733099896/0201/201809/e9ca1411141345ca8d1267fcfc9dcf8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