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专项资金-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奖励

来源: 麻涌镇经济发展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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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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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对2020年建成并通过验收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桩),镇财政按充电设施装机功率给予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50元/千瓦,单个企业每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麻涌镇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补助申报表; 2.项目责任承诺书; 3.项目备案证、场地租赁合同、变配电、土建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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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麻涌镇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http://www.dg.gov.cn/dgmcz/gkmlpt/content/3/3637/post_3637400.html#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