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专项-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园区租金补贴

来源: 长安镇经济发展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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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按企业实际支付租赁面积予以租金补贴:第一年每平方米每月补贴不超过房租的50%;第二年每平方米每月补贴不超过房租40%;第三年每平方米每月补贴不超过房租30%;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2)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8万元。
申报材料
(1)封面; (2)《长安镇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请表(租金补贴类)》; (3)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4)入驻园区的含租赁面积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租金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和正规租金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查验); (6)物业出租方出具的入驻企业(组织)正常营业、已缴清相关房租费用的证明; (7)完税证明复印件; (8)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证明文件(网店页面和网址截图复印件) (9)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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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长安镇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1年)》的通知

http://www.dg.gov.cn/dgcaz/gkmlpt/content/3/3496/post_3496788.html#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