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电子商务服务机构落户补贴

来源: 常平镇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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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补贴。
申报材料
1.常平镇科技创新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批表原件,《承诺函(所有申报机构)》原件; 2.在本镇注册电商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 3.与本镇企业开展的相关服务证明; 4.与镇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 5.申报企业开户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6.申报企业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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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常平镇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相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dg.gov.cn//dgcpz//gkmlpt//content//3//3422//post_3422848.html#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