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项目补贴

来源: 常平镇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在常平镇内注册的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购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服务的,可按服务费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申报材料
1.常平镇科技创新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批表原件,《承诺函(所有申报机构)》原件;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在镇经济发展局备案的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 4.企业与培训机构签定培训项目协议; 5.培训绩效自评报告; 6.申报单位开户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常平镇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相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dg.gov.cn//dgcpz//gkmlpt//content//3//3422//post_3422848.html#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