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

来源: 常平镇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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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按市政府对各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补贴办法,镇财政以1:0.5的比例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进档升级的,给予两档之间的差额奖励。
申报材料
1.常平镇科技创新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批表原件,《承诺函(所有申报机构)》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复印件; 3.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批复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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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常平镇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相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dg.gov.cn//dgcpz//gkmlpt//content//3//3422//post_3422848.html#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