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奖励

来源: 常平镇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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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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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传统实业,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军工业
扶持标准
1.对在经镇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已享受镇政府优惠政策的园区除外)内新设立的电商企业,在200平方米以内办公用房,以每月租金25元/平方米为标准,分三年按不同比例给予租金补贴。按实际租用办公用房面积核算,第一年租金的50%、第二年30%、第三年2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3万元、1.8万元和1.2万元。 2.对在经镇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新设立的电商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落户补贴。 企业同时符合以上1、2资助标准的,遵循“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
申报材料
1.常平镇科技创新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批表原件,《承诺函(所有申报机构)》原件; 2.新设立的电商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制造业企业与新设立的电商企业签订的代运营合同; 4.制造业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复印件,或旧版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5.与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签订的租售合同复印件; 6.缴纳租赁费用发票的复印件; 7.企业申报年度完税(免税)证明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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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常平镇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相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dg.gov.cn//dgcpz//gkmlpt//content//3//3422//post_3422848.html#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