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专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配套奖励

来源: 凤岗镇经济发展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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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机器人,高端装备
申报条件
企业每年度享受本办法扶持资金不超过150万元,且不超过其年度财政贡献镇级留成。
扶持标准
按市级以上财政奖励1∶0.1给予配套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高奖励50万元。 镇级倍增企业按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给予政策奖励上浮,最高上浮100%。
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须如实提供以下基本材料(所有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及加盖公章,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凤岗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以及收到相应奖励资助资金的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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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凤岗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dg.gov.cn/dgfgz/gkmlpt/content/3/3236/post_3236044.html#2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