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专项-影视作品播出支持

来源: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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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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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1、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电视剧作品上一年度在中央一台黄金时段(黄金时段:19:30-22:00)首播的给予200万元支持。在中央一台非黄金时段或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首播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在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200万元。 2、上一年度在爱奇艺、腾讯、优酷、哔哩哔哩、芒果TV等行业认可的头部视频网站首播的,分档给予最高40万元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200万元。同一作品仅可申请一项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3、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起在院线放映的,按票房分成收入分档给予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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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szft.gov.cn/bmxx/qkjj/zwxxgk/zcfg/content/post_9892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