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兴办实业

来源: 福田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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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福田区鼓励支持股份合作公司持续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由各股份合作公司直接如实申报,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负责全年受理。当同一项目符合本细则多款支持情形,仅按最高支持款项给予支持。
扶持标准
股份合作公司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自主兴办实业,累计投资额(截至申请之日)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当年营业收入的5%且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 项目须实际运营1年以上且至申请之日仍正常运作。
申报材料
股份合作公司支持项目申报原则上应提交以下材料(支持内容章节中已规定相关程序的项目除外): (一)项目支持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三)项目有关资质、合同、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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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www.szft.gov.cn/xxgk/zwgk/zcfg/qzfwj/bgsgfxwj/content/post_9091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