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试用支持计划

来源: 深圳园区科研管理机构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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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科研单位
扶持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对其符合认定的新产品上市后的第一笔销售合同额,给予 30%的支持额度,单个合同资助上限 200 万元、下限 20 万元。
申报材料
1.新产品试用支持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申报单位近3年纳税证明复印件。 5.产品鉴定证书或评估报告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6.新产品相关发明专利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登记证书。 8.国家一级查新单位或相应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检测报告指定检测单位或相关的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 9.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 10.其他根据需要所确定的辅助材料。如对于医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加特殊许可证或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 11.相关销售合同、发票及该笔销售相关的银行对账单。 12.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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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及创新创业若干支持措施若干配套文件》的通知

http://www.szft.gov.cn/xxgk/zwgk/zcfg/qzfwj/bgsgfxwj/content/post_9483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