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投资基金投资产业园区内文化(体育)企业奖励

来源: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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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鼓励投资基金投资产业园区内文化(体育)企业。对于注册地在南山区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投资基金,上年度投资南山区产业园区内的文化(体育)企业予以奖励。奖励比例为投资实际到账金额的3%,每家基金管理机构每年获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投资基金投资产业园区内文化(体育)企业奖励资助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南山区产业园区内的文化(体育)企业的协议、上年度资金到账记账凭证、收据、注明投资款的银行回单或验资报告; 6)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7)被投资企业最新的公司章程; 8)被投资企业与所在南山区产业园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发票、银行回单; 9)其它附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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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通2022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nswhgdlyty/gkmlpt/content/9/9601/post_9601723.html#1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