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评级资助项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

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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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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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获评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分支机构可提供负责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分支机构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可提供总公司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扫描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上一年度获评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牌匾等),其中申请三(六)、三(八)项目的企业无需提供该项材料(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请三(六)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旗下管理三家及以上同一品牌分公司或辖区内全资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全资子公司提供近1个月内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企业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企业基本信息及股东信息栏)(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一年度12月份的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无月报可提供年报)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网上提交材料要求:扫描上传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申请三(八)项目中“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提供上一批次获评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牌匾等),申请“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提供获评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市有关部门出具上一年度“验收结果通知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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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南山区关于开展创优评级资助项目、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8157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