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IP引进及运营奖励

来源: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申报时间: 2022/03/07-2022/03/2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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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知名、优质IP资源,首年运营收入50万元以上的,(动漫、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出版作品、网络剧、微电影、展览等)在国家级、省级出版发行单位或院线、电视台、剧场、网络播放平台、展馆等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展出的,按其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展出首年度内实际收入15%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IP 引进及运营奖励资助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IP授权合同/协议、授权方知识产权证明; 6)出版/发行/播出/运营该作品的政府相关部门批文; 7)出版/发行/播出/运营该作品的合同(协议); 8)单位专业资质的证明材料; 9)首年度实际收入相关证明材料、收入发票、系统截图、银行往来凭证等; 10)申请奖励项目收入到账明细表; 11)项目或作品样品(影视作品、动漫等可提供截图); 12)其它附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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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通2022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nswhgdlyty/gkmlpt/content/9/9601/post_9601723.html#1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