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产业-支持军工合作和境外研发中心建设专项资助

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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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一)支持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企业承担军工科研项目,获得市相关政策资助的,按照市级实际资助额度1:1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助。 (二)支持企业通过新设或并购方式,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吸收当地研发人才和研发资源,按市级实际资助额度1:1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助。
申报材料
(一)《支持产业研发——支持军工合作和境外研发中心建设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五)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加盖公章); (六)企业获得市级认定或扶持的有关文件、资助合同及收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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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集成电路第三代半导体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8//8093//post_8093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