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专项-加快智慧出行新业态培育

来源: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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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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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交通/物流/供应链
扶持标准
加快智能化、共享化出行新业态探索,支持出行服务商开展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的自动驾驶公交、自动驾驶出租车、共享租赁等新型出行服务。 (二)对建设出行大数据平台并将出行服务车辆运行数据与交通管理部门共享的企业,按平台总投资 50%给予最高 200 万元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运维经费资助。 (三)新落户企业参照鼓励开展自动驾驶决策控制系统研发的落户奖励标准享受落户奖励。
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加快产业集聚发展类—加快智慧出行新业态培育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 2020 年度纳税证明; 5.年度累计获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超过50 万元(含)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参见第七部分《承诺函(通用版))。 (二)申请第(二)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6.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数据使用证明; 7.出行大数据平台功能设计文件及验收文件; 8.具备相应资质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针对平台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申请第(三)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9.2020 年度由权威估值机构出具的估值不低于50亿的认证评估报告。 10.2020 年度获融资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收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编制页码,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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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8/8982/post_8982678.html#1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