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产业化扶持

来源: 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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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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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一)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经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活化投入市场运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经坪山区文体旅游局认定通过的,一次性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50%的资助,最高每项不超过100万元。 (二)鼓励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对企业修缮坪山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及其他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遗产,并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经营的,在投入市场3年内,按照其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以税务发票为准)5%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支持 1.坪山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5.非物质文化遗产证书、认定证明材料 6.非遗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项目合作协议 8.实际费用开支汇总表(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 (二)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支持 1.坪山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5.文化遗产证书、认定证明材料 6.文产遗产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项目合同 8.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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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owxzbwblyj/gkmlpt/content/6/6484/post_6484250.html#1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