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产业服务配套类-发展优秀行业组织专项资助

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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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一)对在坪山区注册成立的产业联盟、产业类行业协会,正常运营一年后,给予20万元资助。 (二)对在坪山区主办、承办区级以上的高峰研讨会的产业联盟、产业类行业协会,按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一)《完善产业服务配套类—发展优秀行业组织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三)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年度累计获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50万元(含)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 (五)申请第一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成立备案材料,其中产业联盟需提供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正式批文等证明文件、联盟章程、联盟成员名单;行业协会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行业协会章程,入会会员名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申请第二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年度实际投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合同、支付凭证、发票、活动策划总结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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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7/7968/post_7968704.html#1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