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专项-国际(含境外)科技合作资助

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时间: 2022/07/28-2022/08/1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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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一)支持具有国际合作渠道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在坪山区建设国际创新中心,按建设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 (二)鼓励区内企业在坪山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获得深圳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的,按照市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 (三)支持坪山区科研机构、企业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技合作,对获得市深港创新圈项目资助的企业或机构,按市级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资助额度最高150万元。
申报材料
(一)申请资助应提供的基础材料: 1、《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国际(含境外)科技合作资助)》(在申报系统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3、2021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4、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5、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二)申请第(一)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 1、建设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坪山区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含在街道等政府部门备案的租赁证明材料)、或委托授权管理证明复印件,相关人员和单位资质的证明材料、与境外机构合作文件、合作经费、技术转移成功案例; 2、自有的海外机构或与海外合作伙伴签订的协议、合同等证明材料、海外团队在坪山区落地成立企业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第(二)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资助文件及市财政拨款经费进账凭证复印件。 (四)申请第(三)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深圳市深港创新圈项目资助下达文件、拨款经费进账凭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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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9/9984/post_9984430.html#1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