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产业发展扶持-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的扶持

来源: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2/25-2022/03/1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
扶持标准
鼓励新区生物企业开展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 对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每个药品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委托新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而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额外奖励50万元。 单个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的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三)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和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单位简介、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 (五)获得“通过一致性标识”的需提供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认证文件(验原件); (六)委托新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而获得“通过一致性”标识的,还需提供委托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委托合同及其有关票据等); (七)区级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正反打印胶装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需含全部内容的一个PDF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第一批次生物产业扶持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