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线上交易额奖励

来源: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6/27-2022/07/1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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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已享受过支持的企业,再次达到更高支持标准的只给予差额支持。
申报材料
(一)《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项目申请书》,需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 (三)上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四)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简介及相关产业企业证明材料。 (六)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七)与申请扶持项目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印鉴复印件。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获得深圳市市级资金支持的相关通知、文件等证明材料。 2.深圳市市级支持资金到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3.获得国家、省、市、新区电子商务园区(基地)认定的证明材料。 4.申请房租扶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等。 5.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额、销售流水、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6.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系统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正反打印胶装成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内容应与系统上传的电子版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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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商贸服务业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dpxq.gov.cn/xxgk/xxgk/tzgg/content/post_9912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