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成果产业化项目

来源: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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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支持企业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的高新技术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对技术转移成果产业化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该项目相关实际支出的50%,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三)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四)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简介及企业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六)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七)科研成果转让合同或独占许可合同等技术转移证明材料; (八)项目产品介绍(含产业化情况、销售情况、产品性能)、照片等证明材料; (九)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产业化投入资金,产品生产、销售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十)产业化投入费用清单及发票等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十一)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回避承诺书; (十二)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书用word文档编辑,附件资料按顺序插入文档当中,连续编页码并编制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需含全部内容)。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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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dpxq.gov.cn/xxgk/xxgk/tzgg/content/post_8126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