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企业配套奖励

来源: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按市奖励金额的1.2倍给予奖励,最高奖励600万元。 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奖励不受企业上年度纳税额限制。
申报材料
1.《电子商务企业配套奖励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打印); 5.申报年上一年度上报区统计局的财务状况年报表; 6.获得市级奖励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baoan.gov.cn/jjcj/zwgk/tzgg/201901/t20190130_155329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