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被投企业)

来源: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时间: 2022/09/21-2022/10/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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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扶持标准
对上年度获得投资机构实际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按照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区级财政应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申报材料
1.登录宝安园区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企业获得投资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 4.企业与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5.被投企业投资到账年度员工社保清单。 6.企业获得投资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7.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8.被投企业信用报告。 9.科研诚信承诺书。 10.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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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baoan.gov.cn/bakj/gkmlpt/content/10/10128/post_10128235.html#2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