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市外引入科技企业支持)

来源: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时间: 2022/09/21-2022/10/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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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扶持标准
对从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业,经事前备案,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5亿(含),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实缴注册资本在5亿元-50亿元,按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实缴注册资本大于50亿元,按照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区级财政需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申报材料
1.登录宝安园区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验原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等。 4.实缴注册资本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验资报告)。 5.申请单位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后盖公司章)及纳税证明。 6.科研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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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baoan.gov.cn/bakj/gkmlpt/content/10/10128/post_10128235.html#2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