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品牌建设项目

来源: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时间: 2022/09/21-2022/10/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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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科研单位,现代服务业
扶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大赛、主题论坛、专题会议、展会展览、招商推广等活动以及高新区范围内的形象提升、标识建设等事项,经事前备案,根据活动或事项的实际费用,每家单位最高可获得不超过3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区级财政应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市区两级财政资金不超过实际活动费用50%(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承办或主导的深圳高新区品牌建设活动或事项,可不受上述配套和比例约束,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承办或主导的深圳高新区品牌建设活动或事项,可不受上述比例约束)。
申报材料
1.登录宝安园区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验原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等。 4.高新区品牌活动或项目的方案和经费预算。 5.相关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基本情况、规格和规模、重要嘉宾、活动主要内容、成效等,并附活动方案、活动议程、签到表、活动照片等佐证材料)或相关事项情况报告。 6.活动或事项实际支出专项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 7.申请单位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后盖公司章)及纳税证明。 8.科研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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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baoan.gov.cn/bakj/gkmlpt/content/10/10128/post_10128235.html#2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