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旧工业区打造科技桃花源项目

来源: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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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此项目政策来源: 关于公开征集《宝安区关于利用旧工业区打造科技桃花源的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http://www.baoan.gov.cn/kjj/zmhd/myzj/content/post_7004103.html
扶持标准
(一)整治提升补贴 鼓励社区股份公司积极参与旧工业区整治提升,对社区股份公司旧工业区完成整治提升的给予改造工程总造价10%,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的改造补贴。 对开展整治提升的“散乱污危”园区,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5元、单个园区总额累计不超过800万元的标准,给予最长6个月且不超过实际空置期的补贴。 (二)服务能力提升奖励 研发设计:对经认定的园区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实验室)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认定次年起年度考核合格的再给予连续两年每年50万元的奖励。 联盟协会:对入驻科技桃花源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专利事务所等科技服务机构给予三年内每年实际租金50%、每年最高10万元的房租补贴;对在产业链技术创新、行业技术共享、行业创新服务、行业发展研究等方面年度考核优良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给予20万元的奖励。 科技服务:园区向服务机构购买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新创业等科技服务的每年可申领实际费用50%最高2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鼓励园区设立投资基金,强化孵化服务,支持其投资初创期、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对该类型企业进行的投资,且投资时间超过一年的,给予3%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在我区合作银行获贷款的中小科技企业,给予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下之间的国高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科技孵化贷”贴息补贴,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2亿元的国高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科技成长贷”贴息补贴。贴息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新阶联:对新阶联活动进行报备评测,根据评测结果分别给予每场活动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活动资助,单个园区每年最高资助10万元。 (三)升级发展奖励 配套奖励:对国家级科技孵化载体、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对省、市级科技孵化载体、众创空间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配套奖励。 房租补贴:对入驻科技桃花源(众创空间)的科技企业给予三年内每年实际租金50%的房租补贴,其中创客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国高企业每年最高15万元,规上国高和港澳资科技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对入驻科技专业园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按照上述标准给予房租补贴。 招商引资:园区每承接一个与市、区政府签约的新引进重大项目,或园区自主招引区外企业,单个企业落户后下一年度对地方财力贡献达到100-500万元(含)、500-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以上的,分别按照10%、8%、5%以累进制方式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 考核奖励:对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创新服务等方面考核优秀、良好的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宝安区利用旧工业区打造科技桃花源申请表》(建议在附件中补充申请表模板); 2、园区自有物业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3、园区运营主体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涉及到加改扩建辅助性公用设施的或局部功能调整的,需提供原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明材料及原建筑的现状测绘资料(用于确定加建面积是否满足比例要求); 5、整治提升初步方案和电子版材料(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效果图等); 6、关于运营主体和专业服务的证明或承诺资料; 7、申报单位出具承诺不违法加建、抢建,涉及权属纠纷应自行解决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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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集《宝安区关于利用旧工业区打造科技桃花源的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http://www.baoan.gov.cn/kjj/zmhd/myzj/content/post_7004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