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专项-游戏电竞业(剧本游戏数字化发展扶持)

来源: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竞技产业,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关于游戏电竞扶持 1.申请游戏扶持的需提供游戏的著作权证书、国家游戏主管部门批准游戏正式出版运营的批准文件以及上线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线运营平台的截图、上线后收入凭证等证明)。 关于剧本游戏数字化发展扶持 1.第十九第(一)项中的数字化剧本,指创作时综合考虑运用视频音乐、点触交互等多媒体方式烘托游戏氛围及增加游戏体验,需使用数字设备、数字终端方可正常游玩,且具有数字版权登记证书的剧本,每个剧本只给予一次性扶持。相关销售收入以经认可的剧本游戏平台数据为准,申请者需提供与平台发生相应的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分成收入证明材料。 2.第十九第(四)项中的数字化场景门店扶持运营面积需不少于300㎡(仅限实际体验游玩空间,不含更衣室、休息室、道具仓库等),数字化场景占门店中场景数量不低于75%,每个数字化场景需配备该场景专用数字化设施设备。申请者需提供所有关于门店应用数字化设施设备和技术的清单。 3.第十九第(五)项中剧本游戏数字化孵化基地参照第六条数字创意产业创新孵化基地的有关办法给予认定和扶持。
扶持标准
(一)数字化剧本创作扶持。对走廊内剧本游戏企业,按照其独家签约作者创作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化剧本上年度销售总收入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作扶持。 (二)剧本游戏数字化平台扶持。对走廊内剧本游戏企业建设运营的线上版权保护平台、线上交易平台、线上开本平台,经评审按照其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扶持。 (三)纸质剧本线上销售扶持。对走廊内剧本游戏企业独家签约作者创作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纸质剧本通过线上平台销售的,按照其上年度销售总收入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线上销售扶持。 (四)数字化场景门店运营扶持。对走廊内剧本游戏企业运营的线下门店,运用全息、VR、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和设备进行主题设定、情景设置和运营管理的,经评审按照其门店上年度销售总收入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数字运营扶持。 (五)剧本游戏数字化孵化基地扶持。对走廊内文化企业投资运营的剧本游戏类数字化孵化基地,按照第六条标准给予建设扶持、运营扶持和项目扶持。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受理和审议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的方式进行。 1.不同政策条款的申报表格后面均附有申报所需提供材料(详见各类申报表)。 2. 申 报 单 位 需 先 登 陆 “ 广 东 省 政 务 服 务 网 ” 网 站(http://www.gdzwfw.gov.cn)提出申请并下载申报表格,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等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页面均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初审。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lg.gov.cn/lgwtlyj/gkmlpt/content/9/9617/post_9617098.html#2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