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专项-数字设计业(数字设计为传统文化赋能扶持)

来源: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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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关于数字设计扶持 1.申报《实施细则》第二十四至三十条扶持的数字设计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及以上来自设计方案销售收入、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收入和其他类型对外设计服务收入的;上年度上述设计服务收入总额超过1000万元。
扶持标准
对走廊内文化企业通过数字设计对传统文化资源和传统优势文化产业业态进行数字化转化的项目,在其完成研发设计并推向市场后两年内,经评审给予该项目销售总额的3%、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数字化转型扶持。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受理和审议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的方式进行。 1.不同政策条款的申报表格后面均附有申报所需提供材料(详见各类申报表)。 2. 申 报 单 位 需 先 登 陆 “ 广 东 省 政 务 服 务 网 ” 网 站(http://www.gdzwfw.gov.cn)提出申请并下载申报表格,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等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页面均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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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lg.gov.cn/lgwtlyj/gkmlpt/content/9/9617/post_9617098.html#2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