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专项-品牌建设(举办高端品牌赛事扶持)

来源: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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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一)赛事扶持。对经我区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相关工作领导机构批准且具有国际性、专业性、常设性特点的数字创意产业类品牌赛事,给予前三届举办费用全额扶持,每届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二)产业转化扶持。对上述赛事获奖作品在区内进行产业转化给予分类扶持:获奖作品由作者在区内开办文化企业转化为文化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按照首年或次年销售额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产业转化奖励;获奖作品由作者授权区内文化企业转化为文化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按照首年或次年销售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区内文化企业产业转化奖励;获奖作品由作者授权区内文化企业转化为非文化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按照首年或次年销售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区内文化企业转化奖励。 (三)房租扶持。上述赛事获奖作者在走廊内数字创意产业类集聚空间开设数字创意类企业的,或在走廊内数字创意类创新孵化基地进行创业孵化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分别给予房租补贴和孵化扶持。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受理和审议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的方式进行。 1.不同政策条款的申报表格后面均附有申报所需提供材料(详见各类申报表)。 2. 申 报 单 位 需 先 登 陆 “ 广 东 省 政 务 服 务 网 ” 网 站(http://www.gdzwfw.gov.cn)提出申请并下载申报表格,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等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页面均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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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lg.gov.cn/lgwtlyj/gkmlpt/content/9/9617/post_9617098.html#2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