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

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支持引进、挖掘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起推广、保护作用,且产业化效果良好的项目,则按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属于国家、省、市、区级的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资助。
申报材料
(一)《龙华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二)申请报告(报告中要体现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规模、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报告及申请事由);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七)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盖公章); (八)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九)市、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十)新区文产办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资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6967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