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资助(电子商务)

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一)对已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的企业,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二)从下一年度开始,企业网上销售额每同比增加1000万元,给予资助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两年的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8694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