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型电商企业落户资助

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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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在我区注册成立的B2B(Business-to-Business,企业-企业)综合交易和服务类平台企业、B2C(Business-to-Customer,企业-顾客)平台企业,以及ITM(InteractiveTradingMode,互动交易模式)平台企业,一次性给予其上一年度形成本区经济贡献总额40%、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平台型电商企业落户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投资建设B2B、B2C或ITM电子商务平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规划及运营手册、已完成投资额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企业用户情况及营业执照等登记证明复印件,年交易额报表等)。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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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8694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