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办公用房租用面积标准
(一)研发机构
申请单位属于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研发机构、深圳市新设基础研究机构、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龙华区重点研发机构的,根据其研发领域、建设规模及预期取得成果,可租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
(二)科技企业
1.申请单位上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可享受租金资助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00-3000平方米。
2.申请单位上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1亿万元(不含)的企业,可享受租金资助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
3.申请单位上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企业,可享受租金资助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
4.申请单位上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企业,可享受租金资助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
第五条 入驻基地的同一单位因同一事由,获得租金资助时间累计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
特别说明:在租金资助协议内,对申请单位上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实行年审制,申请单位符合“第二章第四条”相关要求后,方可享受租金资助。租金资助协议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报材料
申请基地入驻及租金资助扶持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申请书》(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如无,可不提供);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打印,非事业单位提供)。
(八)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非事业单位提供)。
(九)专职技术人员情况的证明材料 (包括专职研发人员 基本情况表、劳务合同、最近三个月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 主要研发人员的学历、学位和职称);
(十)申请单位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申请单位所拥有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如无,可不提供);
2.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申请单位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十一)申报租金资助扶持的单位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租金资助扶持申请书》(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2.区科技主管部门与申请单位签订的激光产业基地租金资助协议等。
3.经基地所在园区物业产权所有方法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场地租赁合同、租金转账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4.入驻单位申请资助周期内的所有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以上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特别提醒:申请材料中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性材料,需在申请资助周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