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新技术、新模式应用资助

来源: 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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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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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按照企业在实施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财政资金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投资额包括实施该项目购买软件、硬件仪器设备与技术的费用、研发及委托开发费用、市场开拓费用,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房租、水电和差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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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http://www.szlhq.gov.cn/bmxxgk/tztghqyfwzx/bmxxgk/sqwgglzx/zcfg/zcwj/content/post_8875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