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投资资助

来源: 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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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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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示范奖励、投资资助可同时申报
扶持标准
对各区符合标准的、市场化运营的示范园区,按照园区投资额的20%给予园区运营主体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原则全市每年最多资助5个。投资额包括改造、装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等。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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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http://www.szlhq.gov.cn/bmxxgk/tztghqyfwzx/bmxxgk/sqwgglzx/zcfg/zcwj/content/post_8875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