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通关监管场所优化服务奖励

来源: 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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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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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每年对运营较好的三家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在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单个场所累计奖励次数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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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http://www.szlhq.gov.cn/bmxxgk/tztghqyfwzx/bmxxgk/sqwgglzx/zcfg/zcwj/content/post_8875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