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建设直播基地奖励

来源: 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建设办公室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
扶持标准
给予园区(基地)运营主体一次性25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同时给予入驻直播企业一次性750万元、3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按基地内直播企业年度纳统服务性营业收入占比分配。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xxgk/zcfg/qgfxwj/qzcxwj/content/post_9684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