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成果产业化资助

来源: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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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1.网络填报受理开放时间:2022年1月至12月31日。 2.每半年集中受理审核一个批次: 第一批次:1月1日-6月30日申报的项目,于7月1日开始集中受理及合规性审查。 第二批次:7月1日-12月31日申报的项目,于2023年1月1日开始集中受理及合规性审查。
扶持标准
对龙华区外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主持或参与单位,并且其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或已基本完成相关研究开发任务,通过在龙华区设立企业或机构来转化其科研成果的,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导向且经评审确有转化潜力的,按照成果产业化收入的30%给予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800万元的补助。 本款所述“最长5年”资助期从龙华区外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主持或参与单位在龙华区设立企业或机构通过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产业化立项评审的下一个月起连续计算5年。
申报材料
(一)《龙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成果产业化资助申请书》(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申请单位实际经营场地证明。 (八)申请单位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非事业单位提供)。 (九)国家、省、市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年度已获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情况说明。 (十一)申请成果产业化立项的还需提供: 1.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主持或参与单位同意在龙华设立企业或机构来转化其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落户龙华区的实施方案; 3.科研成果所属权证明材料。 (十二)申请成果产业化资助的还需提供: 1.成果产业化项目立项认定文件; 2.关于成果产业化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十三)项目中期监理情况报告(项目有中期监理的提供)。 (十四)项目验收情况证明材料(项目已完成验收的提供)。 (十五)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本章所述申请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项目申请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请申请单位严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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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配套和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kjcxj/dtxx_124254/tzgg_124256/content/post_9571404.html